黑财函〔2018〕152号
各市(地)、县(市)财政局,省直有关单位:
现将财政部办公厅《关于征求<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函》(财办会〔2018〕2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征求意见,并对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。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,将有关意见及问题回应情况(电子版)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指定邮箱,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单位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联系人:王喆,联系电话:0451-53637044,电子信箱:hljkjj@163.com。
黑龙江省财政厅
2018年7月20日
附件:财政部办公厅《关于征求<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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