嫩江兴融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
(转制)执业许可公示
我局于2018年12月19日受理了嫩江兴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转制申请。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以及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9号)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,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嫩江兴融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。
二、 组织形式:普通合伙。
三、 首席合伙人姓名:张晶。
四、 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:
姓名 | 注册会计师编号 | 国家/地区 |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|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|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、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| 从业经历 | ||
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|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 | |||||||
张晶 | 230900081210 | 中国 | 否 | 否 | 否 | 32 | 32 | |
李凤云 | 230900051976 | 中国 | 否 | 否 | 否 | 29 | 29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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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2月19日